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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雷霆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14 14:54:20 打印 字号: |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雷霆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我院于2018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即雷霆行动。

一、活动目标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破解执行工作主要难题,做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对符合纳失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名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加大惩治力度,拘留一批、罚款一批、限制高消费一批。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从而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树立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强制力,使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的信服力和满意度得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清理未结案件。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集中执结一批;对失信老赖,联合惩戒一批;对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严格终本一批;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家庭困难的涉民生案件,依法救助一批。

(二)狠抓案件管理。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对2018年1月1日后立案的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节点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加强电子卷宗管理,确保所有执行案件信息与纸质卷宗相匹配;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执结的案件,逐案完善卷宗,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第三方评估检查。

(三)提升案件质效。认真落实“三个90%和一个80%”的要求,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最高法院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2016年1月1日至今的所有新收案件的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集中力量提高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完毕率以及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核心指标,确保核心指标不低于全国平均值。

三、实施步骤

(一)专项活动时间;2018年7月10日—8月10日,用30天时间开展此项活动。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7月10日—15日)

各承办法官摸清执行案件底数主要是未结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纳而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应当拘留未拘留的人员;应当查封、扣押、冻结未查封、扣押、冻结的案件;制定执行清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各案心中有数,为顺利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奠定基础。

(三)攻坚实施阶段(2018年7月16日—2018年7

月30日)

由执行局牵头和部署,各业务部门配合,严格围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部署行动。

(四)成果汇总阶段(2018年8月1日—8月10日)

本次活动实施阶段结束后,各执行小组及时汇总执行成果,统一管理执行到位的案款,于2018年8月2日召开执行兑现大会,活动结束后,各执行小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将该经验衍生创新到日后日常执行工作中,为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打下基础。

四、活动细则

(一)形成组织领导,把握活动大局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马明霆任行动总指挥,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振义任组长,负责活动全盘工作。活动小组分为A、B、C三个小组。

A组由副院长马振义为组长:   

组员:王宝玉、马国英、张卫东、马德福、张永梅、门东岳、韩军

B组由马明清副院长为组长: 

组员:陈建中、桑吉加、马春光、马倩、马毓祥、马云青、马建人

C为宣传组,由副院长李鸣凤为组长:

组员:韩晓娟、张永梅、马倩

同时抽调办公室车辆30号(司机韩晓忠)

(二)活动行程部署

2018年7月16日—7月22日,集中执行县城以东的执行案件。

2018年7月23日—7月30日,集中执行县城以西的执行案件。

(三)严守纪律,规范执法

执行小组组长及各承办法官为本次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执行局全体干警要投入全部精力,积极配合执行小组各项工作,预先做好案件风险评估,排查矛盾隐患,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各部门全力配合,保证组员、车辆按时到位,执法干警统一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恪守执法规范,文明执法。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责任编辑: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