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循化县人民法院近期对两起涉民生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兑现,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们送上了节日的温暖。
申请人保XX与被执行人索XX和周XX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在缴纳了工程保证金和管理费后,按合同要求进行了施工,并按期完成了工程量。因工程要求的施工量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不符,当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向被执行人索要工程保证金和管理费用却遭到了拒绝,于是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被执行人返还保证金和管理费计3.61万元,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申请人韩XX与被执行人韩某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审理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判决被执行人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10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申请人韩XX遂提出申请,要求被执行人韩XX给付婚生女的抚养费2600元(2016年10月—2018年10月)。
针对这两起涉民生案件,办案人员急当事人所急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立即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及时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在网上进行了冻结、划扣,最终将两起案件的案款4.87万元在节前全部划拨到位并及时支付给申请人,案件全部执结。申请人收到案款后脸上充满了喜悦的笑容,并再三说“谢谢你们帮我拿到了钱,终于可以和家人一起过个团圆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