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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十载 法官倾情化解
作者:马鑫  发布时间:2020-10-16 11:19:24 打印 字号: | |

原告拉某某与被告龙某某系道帏乡下古雷村同村邻居,两家的房屋相邻,中间有一条宽约1.8米,长50米左右的通道,两家所处的地势也是北高南低,被告的房屋在北,原告在南。自2006年开始被告向通道内排水,导致原告围墙墙角下沉、开裂,屋内出现渗水等现象,原告多次请求被告停止排水,但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因此两家积怨颇深,后经该村村委会和司法所,多次出面进行调解均无果。两家被此事困扰已久,原告于今年8月将被告诉至法院,依法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向通道内排水。

该案开庭前,主审法官前往案发现场实地勘查,并于9月17日进行开庭前调解,因双方积怨较深,互不相让,经办案人员多次调解,说服,无济于事,遂作出了判决.上诉期限内双方当事人及亲人再次请求对此事进行调解,为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该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仁青措召集乡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并共同查看现场。 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并适时讲解《民法典》关于相邻各方应有利于生产生活,提供排水便利等规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出资将自家房檐上的排水口及房屋下方的排水口用管道进行安装,管道的排水出口放置在通道外,今后双方和睦相处,保证通道整洁。

协议达成两日后,循化法院副院长李鸣凤亲自带队前往道帏乡下古雷村,监督检查双方对协议的履行情况,现场查看了管道安装进度,对施工方案提出了意见,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对排水进行处理,并在现场耐心讲解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希望两家能够重归于好。

长达十四年的相邻排水纠纷,经过县院领导和办案人员的悉心调解,终于圆满化解。践行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法治理念,赢得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来源:循化法院
责任编辑: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