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将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推向深入,切实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实践。4月9日,循化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团队经过不懈努力,将一起抢劫案件的罚金5000元及被害人的损失款项525元追回到位,将罚金上交国库将退赔款退还给被害人。
此案发生于2018年4月4日,被告人阿某某采用殴打,胁迫的方式抢劫未成年被害人韩某525元钱。被告人因此被本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阿某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抢劫非法所得人民币525元。案件生效后被告人被送往监狱服刑但对罚金及非法所得一直未予缴纳、退赔,其家属虽经办案人员多次做工作要求代被告人缴纳罚金并退赔,但均被其家属以家庭困难而拒绝。
本案虽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严惩,案件已经审结但事情并未了结,国家的罚金及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一直未能挽回。近日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本院刑事审判团队再次联系被告人家属,前往道帏乡立伦村被告人家中对其家属做工作,讲法律后果,最终被告人父亲愿意代其缴纳罚金并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通过以上举措,挽回了国家和被害人的损失,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要求,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