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涉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暖。近日,循化县人民法院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0000元,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马某力交通肇事一案中,循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其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马某军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良等人死亡赔偿金合计1087697.78元,扣除已给付的200000元,剩余的案款887697.78元进入执行程序,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因被执行人服刑且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故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其符合司法救助相关条件,县法院立案庭第一时间向上级法院报告,并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平台成功申请到该笔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循化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困难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力度,既有效缓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又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温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